聲明書
查本學會前於民國108年10月28日接受交通部公路總局委託執行「南方澳跨港大橋倒塌事件分析報告」,本學會於接受委託後,秉持一貫以公正第三方專業單位之立場,基於專業學術與工程實務,嚴謹進行相關分析作業。
然查,民國109年3月14日16:04有電子媒體報導,標題為「南方澳斷橋驚爆竟未按圖施工、梁深設計不足」,報導中敘述:「知情人士更指出,該橋也出現設計梁深不足,根據該跨徑140公尺的鋼梁橋來說,大梁深度理應至少要有4公尺,但南方澳大橋大梁設計卻只有2.5公尺,當時南方澳大橋斷裂時,所有懸吊大梁鋼索失效了,當無懸吊系統支撐,拱橋大梁就成關鍵,但2.5公尺的設計梁深難以承受跨距140公尺的鋼梁橋,也讓鋼索斷裂失效後,橋面也跟著斷裂。」該等數值明顯係引用本學會分析報告之部分內容,報告中確有客觀陳述大梁深度尺寸,但並未有「梁深設計不足」之結論,上開報導引用「知情人士」自行引申本學會分析報告內容從未論述之說法,恐有斷章取義之嫌。本學會因係受託單位,無權公布分析報告之詳細內容,今有媒體不知自何處取得報告之數值,且做成本學會於分析報告中並未認定「梁深設計不足」之報導,為恐因此造成外界之誤解及揣測,並影響本學會信譽,故對於上開報導擷取部分數值而自行引申之部分,自有澄清之必要。
本學會所做分析報告乃以陳述橋梁破壞事實為宗旨,並無對設計、施工與維運作責任歸屬之評論。媒體或所謂知情人士若要自行引用本學會分析報告內容,且進一步討論南方澳大橋原大梁梁深設計是否允當者,應回歸到以原設計所採用包含鋼索懸吊大梁的拱橋結構系統為依據,而非直接排除鋼索,逕以一般鋼梁橋系統視之。此等完全忽略拱橋結構系統特性所為之推論,實無法立足於橋梁結構專業學理與工程實務之基礎上,為此本學會特嚴正澄清如上。
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
民國109年3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