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工程環境與美化獎競賽
報名期間:106年5月1日 ~ 106年7月31日止
敬請踴躍報名參賽
經106.5.31 委員會議通過再次更正 申請參選單位為: |
中華民國各工程主辦單位(含民間工程業主)、設計單位、專業營建管理單位(PCM)、監造單位、承攬廠商、營運管理單位等,可合併或自行報名。申請時以工程案為主體,同一案件不得重複報名,獲獎者可包括全部或部分之參與單位(如主辦、設計、專業營建管理單位、監造、承攬廠商、營運管理單位等),由評獎委員會決定之。 |
本學會為鼓勵土木水利工程界重視工程環境及工程美化,以提升我國土木水利工程水準,爰舉辦106年工程環境與美化獎競賽,自106年5月1日起開始報名,迄106年7月31日止。敬請 踴躍報名參賽。
說 明:
一、依本學會工程環境與美化獎評獎辦法辦理。
二、「106年工程環境與美化獎」區分為「工程美化與景觀類」及「工程生態與環境類」兩類。
三、參選資格為工程已完成 (完工或營運或提供服務),且完成未滿五年內 (101年8月至106年7月) 之工程。
其工程具創新性、獨特性、挑戰性;符合節能減碳、永續發展、生態工程原則;或造型特殊、美觀;
符合與人文藝術結合;與自然和諧者。且同一工程未曾獲得本學會歷屆「工程美化暨環境景觀獎」者。
四、獲獎工程之參與單位,於本學會106年年會頒發獎狀、獎牌公開表揚,並刊載於本學會會刊及網頁。
五、檢附「106年工程環境與美化獎」評獎辦法及報名表,歡迎下載。
< 下載「106年工程環境與美化獎」評獎辦法 106.5.31 版 >
< 下載「106年工程環境與美化獎」報名表 106.5.31 版 >